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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公子的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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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公子的剑: 第三百零七章 粗茶淡饭有滋味,白杨树下留倩影

    柴米油盐,柴居首位
    对农户人家来说,每一次生火做饭都是对柴火的消耗,平日里丽娘总会精打细算,生怕火太旺浪费了柴。
    可今天,她却没心思纠结这些,只一门心思地招呼着贵客。
    她将和好的白面揉匀,扯成两指宽的长条,像裤带般的面条滚入沸水,不多时便浮了起来,带着麦粉的清香。
    白面可是稀罕物,橱柜最上层那一小袋,是丽娘特意为弟弟准备的。
    眼见杨小七饭量日渐见长,又听隔壁王婶儿说,弟弟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关键时候,丽娘便咬咬牙,把平日里做刺绣攒下的铜钱拿出来,换了这上好的白面。
    买面的时候,她一直盯着卖家手上的秤,接到手里还掂量了好半晌,生怕缺斤少两。
    平时做窝窝头,给弟弟做的时候,丽娘就会尽量少掺些麸糠,而她自己,基本上就是混着野菜将就着吃。
    用白面直接扯面下锅,是过年才会有的。
    可对于那位几乎改变他姐弟二人命运的恩公,丽娘不敢有丝毫怠慢。
    “只是清水白面,会不会太寒碜了?”
    丽娘皱了皱眉,目光扫过狭小的厨房,最终落在土墙上挂着的竹编篮子上。
    她踮起脚,从里面摸出一颗褐色的鸡蛋,刚要往锅里打,又停住了手,再伸进篮中摸出一颗。
    篮子挂得有些高,她没控制好力道,挂钩松了,篮子“咚”地掉在地上,盖板滑落。
    丽娘慌忙蹲下身,心疼地揭开盖子,见里面空无一物,才长舒了一口气。
    这一筐鸡蛋,是去年冬天替那独臂老人做完寿衣后,丽娘用钱去隔壁王婶儿家换的。
    她记得,除夕夜的时候,弟弟杨小七看着碗中黄白相间的荷包蛋,一直将碗底的汤喝尽,才小口小口地抿起荷包蛋。
    丽娘看在眼里,觉得有些欣慰,又有些难过。
    两颗鸡蛋滚入沸水,很快凝结成圆润的荷包蛋。
    丽娘托着粗瓷碗,将面条和鸡蛋一同捞出,掀开蓝色的厨房遮帘,走向厅堂。
    可八仙桌上空无一人,她心头一慌,连忙往屋外赶,却见两棵白杨树前,立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大哥哥,你是怎么把那些兵痞赶跑的?是不是用的这把剑!”
    少年捧着黑色的剑,看向白衣青年的眼神里似有星星在闪烁。
    “不是剑,只是他们做了坏事,被我揭穿了,心虚所致。”
    白衣青年摇了摇头,笑道,“况且,你看我这样子,像是会武道的吗?”
    “我还以为他们都是公子打跑的
    少年语气似乎有些失落,握着剑柄的手也松了些。
    “小七,这世上之事,不是单单靠勇武就可以解决的。”
    白衣青年摸了摸少年的脑袋,语重心长道,“自古道穷文富武,若没有深厚家资,或者是另类造化,走武道可是难于登天的。”
    “可龙大哥他也是农户出身。”
    少年努了努嘴,辩解道,心里仍惦记着那位“龙门关第一刀”。
    “那你可知你龙大哥为何迟迟不教你习武?”
    白衣青年循循善诱,“那是因为习武要消耗体力和精气神,光是饭量都比常人大上好几倍,若是家里的饭都给你杨小七吃了,丽娘岂不是要饿肚子?”
    “难怪自从我跟龙大哥学了站桩的功夫,三五个窝窝头都吃不饱。”
    少年张了张嘴,恍然大悟道,“龙大哥也说他以前总是吃不饱,后来去地主家给当力工,干三五个人的活儿,才勉强换了了肚饱。”
    “我不想去给地主当力工。”
    少年皱起眉头,犯了难,“龙大哥说那些地主老财都不是人,把人当牲口使唤。我想守在姐姐身边,可在家里种地,好像也没什么奔头……”
    “何不去试试读书?”
    白衣青年温声道,“我朝在太宗年后就有明显重文轻武之象,便是在这燕云之地,读书人也地位非凡,你看那些兵痞敢不敢去惹镇上私塾的老秀才。”
    “读书好难的。”
    少年面露纠结,“村长家的大儿子就是读书人,三十好几了都没中秀才。而且去私塾上学要交学费,读了书,地里的农活儿也顾不上了。”
    “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”
    白衣青年拍了拍少年的肩膀,眼神带着鼓励,“你怎知,你杨小七就一定比不上村长家的儿子?”
    “可是……”
    少年还想再说些什么,眼角余光却瞥见土坯房前,一道倩影正默默望着这边。
    “是姐姐,肯定是姐姐把饭做好了,我们快过去。”
    少年拉着白衣青年的袖子,兴冲冲地往回赶。
    屋前的丽娘眉眼弯弯,脸上带着明媚的笑,手里端着的粗瓷碗里,面条洁白,荷包蛋卧在上面,香气随着风飘了过来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姐姐,这是过年了吗?”
    杨小七瞪圆了眼睛,看着桌上的海碗,里面的裤带面洁白爽滑,还漂着两片黄白相间的荷包蛋。
    这可是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大餐。
    “瞎说什么呢
    丽娘瞪了杨小七一眼,随即不再言语,只是托着香腮,看向捧着海碗,举起筷子的白衣青年,眼底带着些许期盼。
    杨小七在心底暗暗惊讶姐姐的手笔,面条居然全是用的白面,还打了两个鸡蛋。
    可一想到这碗面是招待解救他们姐弟于水火的恩公,他又觉得,就算把家里所有粮食都拿出来,也完全值得。
    不争气地咽下口口水,杨小七也期待对方会如何评价姐姐的手艺。
    夏仁夹起一根宽面,正要送入嘴中,抬头却撞见了两道包含期盼的目光。
    略作犹豫,他放下了筷子,转身走向了厨房。
    “公子,灶台简陋,别脏污了你的衣服。”
    丽娘连忙站起身劝阻,可夏仁已经端着两只缺角的粗瓷碗走了出来。
    一海碗的面被分成了三份,两个鸡蛋也被挑了出去。
    “恩公,这怎可使得!”
    丽娘惊慌失措地站起身来,“这些可都是给您准备的。”
    “是啊恩公,我们不饿的。”
    杨小七连忙附和,可目光落在推过来的碗上,看到里面的面和蛋,说话时还是不自觉顿了顿。
    “我没有让别人看着我吃饭的习惯。”
    夏仁没理会两人的推辞,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,“要是你们觉得我对你们有恩,那恩人的话,你们总该听吧?”
    见两人不知该如何反驳,他才拿起筷子,夹起面条送入口中。
    亲手揉的面筋道爽滑,就着桌上一碟小咸菜,已经能算有滋有味。
    杨小七看着面前的面条,终是没能按捺住,抄起了筷子。
    丽娘嗔了杨小七一眼,可见到弟弟可怜巴巴的眼神,只是无奈摇头。
    杨小七见状,开心地将脸埋进了碗里。
    “大哥哥,我就说我姐姐的手艺是村里最好的吧。”
    “很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了。”
    “大哥哥,你是不喜欢吃鸡蛋吗?”
    “山珍海味吃多了,鸡蛋也就不稀奇了……”
    丽娘原本有些坐立难安,总怕伙食粗糙,怠慢了恩公。
    见夏仁吃得香甜,还真心夸赞,她悬着的心总算稍稍放下。
    吃完面,杨小七不顾额头还有伤,也不听丽娘劝阻,扛起墙角的小锄头就往外跑,说要去给地里松松土。
    七岁的年纪,正是人小鬼大的时候。
    杨小七察觉到姐姐今天略显反常的表现。
    他并不知晓这份反常到底意味着什么,却是本能地想将屋内留给二人。
    土坯房内只剩两人,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来,落在粗陋的八仙桌上,竟透着几分安宁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公子,这一百两银子……”
    见杨小七走远了些,丽娘才小心翼翼地将怀中的钱袋取出,放在了桌上,她到底还是不安心这笔天降横财。
    “如果你实在觉得这些钱是因我而得,那就算我借给你的,可好?”
    夏仁依旧没有收,只是给了丽娘一个建议,“先别着急拒绝,你可以想想这一百两能做什么用。”
    丽娘望着桌上沉甸甸的钱袋,心头怎能不动容?
    有了这笔钱,她可以买几亩好田,好好耕种,往后便不愁温饱;可以翻修破旧的小屋,给小七弄个宽敞些的房间;还能把爹娘的坟修缮一番,不至于每次上香,都只对着两个孤零零的土包。
    “你就打算让小七种一辈子地?”
    夏仁的声音适时响起,打断了她的思绪。
    丽娘一怔,抬头问道:“恩公的意思是……”
    “说起来你可能不信,我早年也练过几年武。”
    夏仁缓缓解释,“一个人有没有习武的根骨,我看一眼便知。你弟弟杨小七,并不适合走杨龙的路子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道出真正的想法:“送他去读书吧。只要肯用功,未必不能闯出一番出息。”
    丽娘先是一愣,随即陷入沉思,渐渐的,肩膀开始耸动起来。
    她怎会没有想过这些?
    只是她姐弟二人相依为命,平日里的钱粮只够生活。
    她还记得,杨小七曾指着同龄孩子上学的背影,怯生生地问她,自己能不能也去私塾读书。
    后来小七不再提了,只说想跟着杨龙学武。
    丽娘每次听到这些,都板着脸教训杨小七,可弟弟的反问总能让她哑口无言——不习武、种一辈子地,就有出息吗?
    是啊,这一百两银子,足够送小七去镇上的私塾念书了。
    这是改变他们姐弟命运的契机。
    “你把银子还给我,自然能心安理得。”
    夏仁的声音依旧温和,却带着沉甸甸的分量,“可你也会失去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。”
    “可是公子,你为什么要做到这个地步?”
    丽娘抬眸,指尖拭去眼角的晶莹,声音带着哽咽,“从来没有人这么对待过我们姐弟。”
    她想不明白,眼前之人为何要挺身而出,不求回报地帮她。
    是一时兴起,还是仅仅为了桌上那碗粗陋的面?
    这世上,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好。
    “你还记得我提过的那位独臂老人吗?”
    夏仁轻声开口,语气里多了几分追忆,“他与我交情颇深,他的死,说起来与我有关。”
    “每次想起他,我就会想起关于他的往事。”
    夏仁从来不把自己归结为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江湖义士。
    行走江湖多年,也曾上过沙场,见过的不公之事数不胜数,他并未事事干涉。
    可从老杨的坟茔返还时,见到丽娘和小七相依为命的模样,他忽然就想起了老杨的命运,鬼使神差地,便出了手。
    这姐弟二人被兵痞欺压,又何尝不似七十年前那对被马匪祸害到家破人亡的姐弟?
    “说起来你可能不信。”
    夏仁下意识往腰间摸去,触到空无一物后,又收回了手,“我曾经有经略一方的机会。”
    他在北燕军中积累的战功,几乎无人能出其右,便是封王拜相也够资格。
    只是大周朝自高祖后便不封异姓王,太宗年间更是废除了宰相之职。
    他受封的兰陵侯,已是底层出身的士卒在大周朝能企及的武将巅峰。
    在他撇下军中身份、参与国本之争前,曾有机会出任蓟州经略使。
    若是真让他管理一方军政,他定会整肃军中风气。
    虽做不到事事遵循法度,却绝不会让兵痞肆意欺压百姓。
    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,既然曾站到那个位置,自然该有所作为。
    “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我……”
    夏仁笑了笑,带着几分自嘲。
    他离开北燕军已有一年多,在金陵时,二先生曾隐晦提及,当初效命于兰陵侯帐下的四十九将,大半已更换门庭,如今仍在坚守的,基本都被罢官去爵。
    往事如烟,待夏仁回过神,才发现一双明媚的眸子正出神地打量着自己。
    四目相对的瞬间,丽娘羞怯地别过脸去。
    “我还以为,公子是……”
    她抿了抿唇,用细若蚊蝇的声音,复述了夏仁面对龙门关校尉马走阳时说的最后一句话,“是不是连我夏某的女人都敢抢”。
    话音落下,丽娘的脸已从脸颊红到了耳根,鼻翼两侧的点点雀斑,粉红得似桃花。
    “是这样的,我当时说那句话,只是觉得符合我曾经的口吻……”
    夏仁忍不住扶额,自己口无遮拦的毛病,还真是改不掉。
    “如此便好,如此便好……”
    丽娘像小鸡啄米般点头,脸上满是误会澄清后的释然。
    夏仁洒脱一笑,不再多作停留,挥手道别后,转身朝着村外走去。
    白杨村里,土坯房前,两颗杨树下,系着靛蓝色围裙的少女双颊上生有粉色的雀斑。
    初春的鸟儿在枝头鸣叫,她望着白衣青年渐行渐远的背影,久久没有挪动脚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