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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汉:从丝绸之路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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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汉:从丝绸之路开始: 第363章 恕……你的山岱王回来了!

    漫天的黄沙席卷,这里是撒哈拉,一片只有一望无际的沙漠,连本地的土著都不敢轻易涉足的沙漠地带。
    落日的余晖映衬着枯黄色的沙漠,缕缕炊烟在沙堆的尽头冉冉升起。
    这里既是人类的禁区,是绝对的枯寂死地,同样也是人类历史篇章中不断征服的自然之地。
    与泥沼深陷,莫名的磁场总叫人分不清方向与左右的罗布泊不同。
    在撒哈拉的地界,是那种明明你知道方向是对的,但却总是会在一望无际的黄沙中走到心念崩塌。
    明明知道往前走就是能回到绿洲城市,找到正确的方向,可望沙跑死马,无尽的荒原总是让各种试图挑战的英雄折戟沉沙。
    可这支远征军却不尽相同。
    孟焕好几次回眸看了看霍去病,真不知道该说他是真的被昊天宠爱,还是主角光环比他还要强大。
    明明霍去病也只是第一次进入这一片沙漠,可他总能时不时的在沙漠中发现一些干枯的灌木丛,或者干脆带队找到一片绿洲。
    “兄长,我和你说,这可是我当初跟着草原上,最最有经验的沙漠行者们学到的识图辨位的技巧。”
    “首先你得先确认太阳的位置,然后用一根小树枝就能测出影距,再用最简单的十字法,就能确认东西南北,然后在行进的过程中,不断在沙子上留下印迹,让队伍排成一字长蛇,就能永远都不迷路!”
    孟焕无语凝噎。
    他就是在西域楼兰与龟兹附近的沙漠地带长大的孩子,他还能不知道这些方法?
    甚至是沙漠靠着挖沙坑,用羊肠薄膜盖住沙坑,再从水汽产生的方向来感知不同风向所带来的水源信号,对他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    但是吧......
    没有用!!!
    沙漠就是沙漠,有时候季风过缓,或者不小心进入到了一片无水地带,就能让他的经验化作乌有。
    沙漠很大,总有一片奇怪的地带,让经验老辣的冒险者们变成啥都不会的麻瓜。
    “我知道,我知道!你说的很对。”
    “但是我就是想不明白,为什么我挖沙坑测水汽的方法都没用,那就对着微风吹了会儿,就能清晰的知道这里有地下水呢?”
    看着营地里新猎到的一些沙漠毒蛇,各种蝎子、蜥蜴之类的爬虫,以及掘开沙堆,靠着羊皮渗透法,人手一袋淡水的资源。
    孟焕突然感觉自己最引以为傲的沙漠求生指南,好像也不是那么灵验。
    果然是努力抵不住天赋,也难怪霍去病能屡次进入沙漠,连苏建、公孙兄弟以及李广都有迷路的历史,偏偏进入沙漠与草原最频繁的霍去病,几乎都从来都没有迷过路。
    那特么是因为人家有挂啊!!!
    “嘿嘿,我也不知道,直觉告诉我那个方向可行,然后我用经验试了试,方向与目标也完全一致,既然如此,干嘛不继续试一试呢?”
    看着一脸得意的霍去病,孟焕沉默了,赶紧别过头去,鼓着腮帮子吃力的咬着嘴里烤得干巴巴的蛇肉。
    这时候有的吃就不错了,还管什么口感,至于寄生虫?他是自然不惧,大不了回去让全军上下多喝几个月的打虫水就好。
    “你别吃这些虫子和蛇肉,你吃这个!”孟焕从怀里取出温热的牛肉干,还有两张面饼,递给了霍去病。
    “AK, ......”
    “少废话,这是军令,你只能迟早会个,不准吃生肉,也不准喝生水,这是你出征前就和我约法三章的军令状!”
    “好!”霍去病也没有再多说什么,从孟焕手中接过干粮,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。
    只是时不时望向孟焕的眼神,充满了兄弟之间的孺慕之情。
    “兄长,你能吃饱吗?要不我分你一点?”
    “不用了,按照既定的规划,从这里往北再走个二三十里,应该就到孟菲斯了,等入了法老城,咱们也就算是顺利完成了归途,这次远征也终于能告一段落!”
    孟焕起身揉了揉自己肿胀的腮帮子,这玩意可比他前世嚼槟榔干瘪多了,时不时还要注意嘴里的软趴趴的蛇刺,以前吃蛇肉,都是要慢炖糜烂,吃起来才不会这般干瘪。
    嗯,要是能加只鸡一起炖煮,香料放足,其实味道也还算可以。
    见到兄长朝着队伍走去,霍去病也急忙将水壶别在腰间,一手抓着面饼,将肉干塞进嘴里,抽出长剑跟了上去。
    队伍的尽头是一群渴得嘴皮干裂的昆仑奴,和北边的昆仑奴还稍微有些不一样,这里的人显得更黑。
    如果说北部的昆仑奴还能有些黄色,不算是黑炭颜色,那么南部因为更靠近赤道,日照更充足,看起来真的就和黑炭没什么区别。
    这些人数不多,约莫有两三百左右。
    而且人家虽然长得黑,但是皮肤可比一般的昆仑奴显得细致许多,且身上的兽皮也更加精致。
    男男女女都有,在生活习性上,这些人偶尔在看到其他同胞的时候还会露出一些鄙夷,愤恨或是不屑的表情。
    “兄长啊,要我说其实咱们不打南边也没问题的,按照这帮人的能力,他们根本不敢学我们跨越沙漠作战,与其将他们揍一遍,然后给予一个名义上的统治权,收一两个质子,其实并不能得到什么。”
    霍去病看着这帮阿非利加大陆,各部落的继承者,也就是质子们,有些郁闷的说道。
    他总觉得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,这帮人连货币都没有,也没有什么金银铁之类值钱的东西。
    除却队伍中那几个穿金戴银,能用布匹裹身的班图族、阿克苏姆文明等有建制的大部落城邦以外,其他人在霍去病看来都有点浪费粮食。
    虽说是有些顺路,可打击这些人,也还是耗费了这次远征不少时间,多花了一年的岁月。
    “你懂什么,阿非利加的南部也是产粮地,那可是靠近赤道......”
    “算了,你就当我有其他规划吧,不然我还得解释什么是生态,赤道和森林覆盖率的问题。”
    说了会儿话,嘴里难得的水分也变得干瘪瘪的,孟焕也失去了谈兴,挥手叫来袁昭,让他通知大军收集好水资源后准备再次启程。
    争取最多两天的时间,走到孟菲斯,享受房屋的庇护,然后干干净净的洗个热水澡,洗去这一年多的油腻和沙子。
    其实阿非利加这片大地虽然很大一片地区都是沙漠,但是个别地方的产粮规模还是很乐观的。
    前世他曾跟着公司去非洲出差,在马达加斯加和安哥拉见识过大片的农田,特别是马达加斯加,种植袁爷爷的杂交水稻之后,那一眼望去,全是青翠碧绿的农田。
    这也得益于国际上四大粮商和某中字头公司在非洲购买的大量土地,只要不遭遇战乱侵害,没有人为的抢夺与破坏,大规模的农场式经营,不仅能让当地人免受饥饿之苦,还能对外出口不少。
    而孟焕此行的目的,除了征服那些部落与城邦之外,也是在勘察地貌,在舆图上圈定几个可以大肆兴建粮仓的地方。
    顺便......让这些部落们称臣,为他们......带去和平。
    毕竟你们都当了大汉的臣子,接受驻军与统治,在儒法道的理念统治下,只要未来设立在孟菲斯与刚果盆地的两大兵团不出问题,就能理论上解决农场的安全问题。
    而解决了阿非利加的粮食问题,也就等于抓住了这片大陆上所有人的生计。
    既是为了自给自足,也是为了长治久安。
    这样的话......
    日后阿非利加大陆各种民间武装横行,草台班子政权不作为,反叛军炸来炸去,贫民有地却不敢种的日子,那不就没了吗?
    那他孟焕不得比那个曼德拉效应著称的老人,更值得称赞一句阿非利加大善人?
    至于这个过程中浸透大地的鲜血?
    那是和平前的暴风,是为了建设美好家园所应该承受的痛苦,理解万岁!
    带着各种纷飞的思绪,远征军们去时十万人,归来时十二万。
    倒不是路上生了孩子,而是中间筛选了不少敢打敢拼的战士,扩充了五万上下的军力。
    只是还没等到孟焕走到孟菲斯,上前打探的侦骑就带来了李尚特意派发过来的长安使者。
    而且......使者身后还拖着一辆盛满?帛诏书的马车。
    “国公,好事啊,天大的好事啊!”
    “某一路从交趾登船,风雨兼程,路上甚至都不敢在身毒与安息二港停歇,一路紧赶,终于在您出征归来的这一刻,能将封王喜事告知于您!”
    “华~~~”
    一时间跟在孟焕身边的霍去病,还有萧寿成等将领们顿时哗然了起来。
    “封王?你这厮怕不是在海上飘久了,脑子糊涂了吧?高祖曾有言……………”
    “属下没有糊涂,属下就算是脑子不好使,但带着的圣旨总做不了假!”
    “陛下亲笔手书,封王诏书在此,请孟国公,不!请岱王接旨!”
    孟焕下意识的伸手去接,不过随即想到,还能有比主帅封王,能更激发军队士气的吗?
    刚好萧寿成这些臭小子们,获取了不少功勋,回去以后不仅能顺利袭爵,说不定个顶个的还能更进一步,在封邑与赏赐上也能获得不少好处。
    吃了一年沙子,这些臭小子都开始考虑回转长安,过上富足的大地主或大豪商的贵族生活。
    念及此处,孟焕收回了伸出去的右手,改为作揖,躬身下拜。
    使者看起来有些惶恐,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心中大英雄这一拜,急忙想要闪身躲开。
    却是霍去病上前一把摁在他的肩头,异常严肃的告诫:“速念!”
    “这……………好......好的!”
    “元鼎七年(年号有错位,详见作者说解释),秋。
    皇帝一曰册书:护国公孟焕收服安息,置极西四郡,攻伐征服托勒密王朝,于阿非利加大小三十余战,皆以胜取之,此绩已卓史册,论为千古一将,教义番邦,稳定新土,拓疆之功堪为大汉之最。
    授予功爵,列封异姓诸王,封于泰山郡,赐岱王之名!
    待起功返长安之时,赐汝掌岱宗泰山之祭祀一职,赐百年后准许黄肠题凑、枞木外藏金丝楠木为梓宫,享四宫拱卫之荣!”
    "睡~~~"
    又是一片哗然声起。
    外籍的仆从军们看起来很是淡定,反而是国公不封王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。
    毕竟放到他们国家的历史上,这样伟大功勋的开拓者,只要不倒逼帝王退位让贤,怎么着也够得上一个国家王爵的身份。
    而汉将们则是个中羡慕,外加一丢丢的嫉妒。
    异姓王啊,打破高祖盟誓的异姓王啊!
    虽然当今陛下已经不是第一次把祖宗的规定摁在地上摩擦,但还是相当让他们震撼的。
    而且......梓宫为伴,四宫拱卫,这可是帝王、皇后这一级别死后的殡葬之礼。
    可别觉得这是在暗示自裁之类的意思,毕竟人终有一死,赐予活人死后哀荣,这是一种极其常见的传统。
    不仅是追封会用,同样在殡葬礼仪极其繁复,陪葬规格堪称历朝之最的大汉来说,能在活着的时候,就将身前身后名统统拉到最高,已经是无尽的荣耀。
    “皇帝二曰册书:擢升岱王孟焕为天下兵马大元帅,位列三公之上,学军权虎符,于海外可调天下各郡之兵,受命于帝,开疆拓土!”
    其实孟焕当下的军职,已经和第二个官职封赏差不多。
    可能是朝堂之上头疼良久之后,干脆给予的一次加封。
    “臣,孟焕,谢陛下恩赏!”
    “岱王客气了,陛下有言,回长安受封之事就暂且免了,等岱王拿下罗马,将整个极西之地,包括欧洲各部收入帝国版图后,再回来享尽殊荣!
    远征还未结束,万望岱王记得当年之誓,勿要骄傲自满!”
    “臣,定当竭尽全力,尽快拿下世界舆图所有疆域!”
    等孟焕接过诏书后,使者又从马车上拿过一卷新的诏书,对着面露期待的霍去病笑道:
    “大司马骠骑将军,请接圣旨!”
    “嗯?说谁呢?是在说我吗?我是征北大将军,大司马不是舅......大将军卫青吗?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等您接了诏书,您就是大司马骠骑将军了,至于大司马,您不用担心,路博德已经回来,大司马远征在即......
    等大司马功成殷商大陆之后,陛下已经为他预留好了大司马大将军的位置,不会让您觉得冒犯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