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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公子的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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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公子的剑: 第三百零三章 叹留信纸短情长,惜鸳鸯无所寄托

    夏仁很早就收到了老杨的信
    那是在离开京都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回到金陵后的某一天,夏仁推开门,见到小院石桌上立着一只黑色的太平鸦,脚上绑着卷起来的字条。
    但夏仁一直没敢打开看。
    直到他一个人北上,过了泗水城,过了西山,过了无双城,过了京都,来到燕云十九州,来到老杨曾提到过的故乡,来到老人的沉睡之地,他才有放下心头的沉重。
    因为老杨此刻就在身前,不管是什么话,当着面说,夏仁都会听。
    信上的字迹很娟秀,是漂亮的簪花小楷,细细密密的,没有些功底是做不到的。
    也就只有那个常年编撰《太平小报》的老六陆签才能信手拈来。
    “夏哥儿,你知道的,小老儿不识字,手除了用来使剑就只能用来吃酒,所以就让陆签代劳了……”
    夏仁只是默默看着,可耳边却能听到老人沧桑却又温和的嗓音。
    “不是什么重要的话,权当老头子的一些碎碎念。”
    根据陆签的转述,他为老杨代笔的时候,是无双城兑子之战的结束。
    岳无双到底是个体面的人,他虽胜过了老杨,但座下弟子两负一平,便声称无双城与太平教战成平手,任由一行人离去。
    去南去北,岳无双也不管。
    因为这位镇压江湖一甲子的武道魁首已经亲自出手,便是朝廷那边也难有话说。
    “跟那岳无双打完后,小老儿还是有一些余力的,本想着去京城助力一番夏哥儿,但就怕刚一到京城,这一口气吊着的‘陆地剑仙’境就跌落了,到时候不但帮不上夏哥儿,反而拖了后腿,那可真就是丢了老脸了。”
    就算已经倾尽所有,老人仍旧想要做些什么。
    读到这里的时候,夏仁眼眸一凝,过了好半晌,像是回过神来,才继续往下看。
    “不过,小老儿相信,就算没人助力,夏哥儿一样能把二先生从皇城里带出来。夏哥儿的天下第一是不掺水的。这点,小老儿比谁都清楚。”
    年长的长辈对自家的晚辈总是有一种迷一样的信赖,老杨也不能免俗。
    “想来想去,有些肺腑之言,还是想唠叨一下,小老儿能明白的道理,夏哥儿聪慧百倍,自然也能理解。”
    老杨从来都是夏仁说什么,他便做什么,既不会拒绝,也不会发问。
    但并不意味着老杨没有自己的想法。
    夏仁曾经有数次被老杨的肺腑之言点醒,有所领悟。
    “世人皆说夏九渊离经叛道,但小老儿知道,夏哥儿是个有抱负的年轻人,总想为这世道做些什么
    这世上真正能理解夏仁的人寥寥无几,便是视为红颜知己的二先生也时常因其的离经叛道而恼火不已。
    “夏哥儿去皇城,在其他人看来,是一时的义气之举。可小老儿知道,早在金陵的时候,夏哥儿其实就已经约莫猜到了囚龙钉出自何人之手。”
    夏仁看到这里的时候是笑着。
    关于这一点,他从未与人透露过。
    然而,那位总是笑呵呵的,醉熏熏的,却同样背负着“剑魔”之名的老人,却能撇开浮云看到本质。
    “那长公主上位的女帝软禁二先生,又杀了不少庙堂上的我教教众,夏哥儿作为教主,总是要给遍布天下的教众一个交代。不然人心散了,再好的班子也没得戏唱了。”
    老杨明白夏仁的难处。
    在天人山上,得知囚龙钉隐秘的夏仁只是一时悲愤,但很快他就打算既往不咎。
    个人的恩怨与天下太平相比,孰轻孰重,他还是拎得清的。
    只是赵素在京城的所作作为,让他不得不选择大闹一场,表明态度。
    所有人都在劝夏仁回头,但只有老杨知道,北上皇城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    “按夏哥儿的话来说,这是‘阳谋’,小老儿也这么觉得。但这其中总有些古怪说不过去,若是女帝真想卸磨杀驴,为何不在金陵下手?这个问题,小老儿思来想去,也没想明白,只能由夏哥儿自己之后去寻思了……”
    夏仁给老杨又倒了一碗酒,他觉得对方说到这里,多少是有些口干舌燥。
    可再往下看一行,他倾倒酒水的手却忽然不受控制,明明已经倒满了一碗,却没收住。
    “小老儿要死了……没什么遗憾,这天底下的酒吃了个够,又跟天下无双酣战一场,想来是能有些身后名的。”
    原本群蚁排衙的字迹写到这一段突然有些失了功底,歪歪扭扭,不成样子。
    “想起我杨歧前半生。少年时为苟活,竟认了马贼头子做干爹,屠杀了不少良善无辜之人;青年时总算有勇气叛出贼窝,却连累阿姐丢了性命;中年悟剑走火入魔,嘴上喊着要杀尽天下匪寇,说到底不过是想填补心里的窟窿,没成想反倒落了个‘剑魔’的名号;就连唯一让我动过欢喜心的女子,她离世时,我都没能守在她身边。一身武道修为,当真是修了一场空。”
    一个人的一生越是传奇就越是曲折,大名鼎鼎的独臂剑魔有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
    “拒北关那一剑,是我穷尽一生愤懑苦楚递出,面对那千军万马,本是抱着必死的心,却不巧涉足了陆地神仙境。丐帮那位老前辈说我是悲到极致、情之所至才有的造化,还劝我,既得了这份机缘,就该留着有用之身。若是实在难过,就吃酒,吃醉了就什么都好了。”
    成就陆地神仙,得凑齐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还得靠几分虚无缥缈的气运。
    可夏仁并没有透过字里行间看到潜藏其中的复杂门道。
    在他眼里,只看得见一个不甘被命运摆弄的人,朝着苍茫天地,劈出了那记满含愤恨的剑。
    “再后来,就遇到了夏哥儿,跟夏哥儿一起创建太平教,一起走江湖,一起吃酒,回想起来,当真快活。”
    夏仁灌了一口天底下最好的酒,回道,“我也快活!”
    “所以,小老儿其实是快活地死了,在死前还有把子气力回到燕云老家,落叶归根,不管怎么想都算是善终。”
    信有头,就会有尾,余下已经没有几列。
    “夏哥儿是个重情义的,估摸着会因为小老儿的事情难过,难过了就多倒上一碗酒,老杨陪你吃酒。”
    “报仇什么的,就说不上了。且不说小老儿一生杀孽无数,遭到什么样的因果报应都不算出奇。便是小老儿这条命,既不是为女帝丢的,也不是因岳无双丧的,更不是折在夏哥儿手上。只是世间万物有盛有衰,遇上了,就避不开了。”
    “若夏哥儿心中实在有气,就上岳楼把那岳无双揍上一顿。那老匹夫自诩天下第二,却比谁都狂傲。我老杨是干不过他,却总有人能收拾他。”
    “夏哥儿,你还年轻,往后的路还很长,小老儿到底是年纪大了,只能陪着走上一程,再远点,就够不上了,要歇一歇了……”
    信看完了,酒吃完了。
    信是世上最有情谊的信,酒是世上最好的酒。
    与君一别,当把酒言欢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丽娘在绣一对鸳鸯。
    这活儿是龙门关一个诨名老朱的百夫长的小妾寻来的,对方精挑细选了花样,语气里带着得意。
    说什么等熬死了百夫长家的黄脸婆,她跟那百夫长就是一对真正的鸳鸯。
    丽娘知道小妾阴暗的想法是不对的,但鸳鸯又有什么错呢?
    况且,若不靠这一针一线换银两,她怎么喂饱弟弟越来越大的胃口?光凭家里那亩菜园子可不行。
    “什么时候能给自己绣这些精美的式样?”
    丽娘没日没夜做女红的时候,脑海中偶尔会浮现出这样的念头。
    不需要和百夫长小妾一样用上好的布料和丝线,就是粗布麻衣,她也能绣出好看的花样来。
    其实真要是忙里偷闲,她也能够为自己绣上一绣。
    未出阁的少女自然也能佩戴鸳鸯式样的饰品,无非是对情缘的期许。
    但丽娘对此并未有多少期待与奢望。
    像她这般父母双亡,还带着弟弟的女子,绝对算不上什么好家境。
    多半到了适婚的年龄,在媒人的撮合下,找个还算说的过去的人家就嫁了。
    去年,龙门关的百夫长老朱,带着几个兵卒登了丽娘的门。
    那老朱本就有一房妻妾,却还直言,想再纳丽娘做妾。
    丽娘一听,脸当即沉了下来,语气没半分退让。
    就算断了我这刺绣营生,我也绝不会给人做妾。
    老朱被拒后,脸上的笑意顿时没了,露出几分恼意,眼看就要发作。
    丽娘没半分惧色,反手就将做女工的剪刀抵在了自己脖颈上,以死相逼。
    隔壁的王婶见状,忙上前好言劝解,老朱虽是百夫长,却怕真闹出人命不好收场,遂悻悻作罢,没再纠缠。
    打那以后,老朱再没亲自上门,只让手下的兵卒来取绣好的女红。
    不然丽娘怕是连刺绣的活儿也不敢再接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屋外有马蹄声传来。
    丽娘推开门,准备将放在篮子中,堆叠好的刺绣衣物奉上。
    可她一抬头,却撞见了百夫长老朱堆满横肉的脸。
    “校尉大人,这妮子便是属下提及的美人胚子。”
    老朱没上前调戏面色骤白的丽娘,只用眼珠子在她身上扫了圈,便打马凑到另一个魁梧骑士跟前,谄媚开口。
    龙门关只有一个校尉,名叫马走阳。
    马走阳高坐马上,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倚着门板上,脚下发软,脸色发白的丽娘。
    仅是一瞥,马走阳眼中就有精光闪过,随即更是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,“不错不错,好一个清丽绣娘,那位大人当是会喜欢。”
    “嘿嘿,余大人一朝东山再起,又跟校尉大人交情匪浅,往后再有人敢觊觎龙门关,定是白费功夫!”
    老朱凑得更近,拍马的话里满是讨好,余光却没忘乜斜地上。
    丽娘的竹篮已摔在地上,人吓得脸色发青。
    “区区绣娘,当初老子看你有几分姿色想纳你,你还装清高不答应,如今看你怎么选?”
    大幅便便的百夫长在心头冷笑。
    他口中的余大人,是原兰陵侯帐下的中郎将余关。
    此人近日起复,据传是“小人屠”拓北王亲自点名,往后蓟州大小关隘都归他统领。
    据眼线来报,余关已在七十里外的客栈落脚,不日便来龙门关巡查。
    龙门关是出了名的油水多。
    为了巴结好这位能够被拓北王指名起复的中郎将,校尉马走阳咬牙将三年积蓄都拿了出来。
    甚至将蓟州城内的上好的宅子都给抵押了出去,就是为了凑足满箱的黄白之物,好让那位中郎将记起往日情分。
    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马走阳还特请了蓟州城内最好的厨子,来这龙门关准备美酒佳肴。
    白日里好酒好肉自是能够伺候好,可到了晚上,那不过三十出头的中郎将还是年富力强的年纪,不得要几个娇弱的小娘子暖暖被窝,泄泄火气?
    马走阳本来是打算将自己金屋藏娇的小妾奉上,再请几个当地窑子里最出挑的头牌凑成十个八个的任君采撷。
    但听说那中郎将眼光极高,寻常胭脂俗粉断是入不得法眼,且还要完璧之身的女子服侍才妥帖。
    这就让马走阳犯了难。
    这附近的美艳女子不是被他这种实权校尉给收入了帐中,就是被手底下的百夫长之流给霍霍了。
    上哪儿找还没被采撷过的娇花?
    向来懂得谄媚奉上的百夫长老朱听闻后,连夜闯进了马走阳的房间,也不管长官正压着身下娇弱女子泻火解忧,便兴冲冲禀告自己能解校尉大人的燃眉之急。
    为保住校尉这肥差,向来只让手下办事、被称“发号校尉”的马走阳难得亲历亲为。
    百夫长老朱前头带路,龙门关校尉马走阳稳居阵中,四周还有十余披坚执锐的骑士拱卫。
    若不是走在乡道上,怕是不会被人以为是北蛮来袭,校尉亲自领兵冲杀。
    “你叫丽娘是吧,听说尚未婚配,我马走阳为龙门关守将,也算得半个父母官,这里正好有一桩姻缘赠予你,你可愿意?”
    马走阳作为龙门关的戍边校尉,端的是“爱民如子”。
    这不?眼下更是关心起了少女的婚配姻缘。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    “想好了再说。”
    看着眼前怯生生的少女,马走阳咧嘴一笑。
    此起彼伏的抽刀声接连响起。
    “我姐姐才不嫁人,你们走,我家不欢迎你们!”
    一个穿破旧草鞋的少年,硬是从骑士们的马腹缝隙里挤了出来。
    他踉跄着扑到屋前,双臂猛地张开,像只护崽的小兽般挡在丽娘身前。
    喊出的话用尽了全身力气,胸膛剧烈起伏着,连带着肩膀都在不住发抖,却仍死死盯着眼前的校尉与兵卒。
    余光瞥见十丈外那个驻足的人影。
    那人本是朝这边来的,此刻却停在原地不再靠近。
    少年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急忙侧过脸,朝着那人的方向大声呼喊:“龙大哥,我姐姐要嫁也只嫁给龙大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