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公子的剑: 第三百零二章 自古人生多歧路,世上再无老剑魔
“老爷爷是去年过年前来的村子
杨小七走在最前头,姐姐丽娘紧随其后。
跟随在姐弟二人身后的,是一位相貌俊秀的白衣青年。
他手上拎着坛酒,腰间别着黑色的剑和一张狰狞的面具,走在最后,脚步有些慢。
“有天下午,有人敲我家的门。”
杨小七想起了那日。
主动造访他家的人,一年到头来屈指可数,多是邻里乡亲。
最多的是被他唤作“龙大哥”,龙门关人称“大刀龙”的杨龙,其次就是王婶儿这种好心的妇人,见姐弟二人相依为命,时常上门拉家常,帮衬帮衬。
突然有一天,一个缺了条胳膊的老人,脸上堆满了笑,上来就是一句,“小哥,这里可是你家?”
任谁都会记得。
杨小七自然记得清楚。
他当时因姐姐不准他学习大刀龙的刀法,有些生闷气,虽说老人是笑着相询,但他的语气还是有些不好。
“是啊,这不是我家,难不成还是你家?”
杨小七呛了一句,就打算把门掩上。
“小七,不得无礼!”
姐姐丽娘听到了屋外传来的动静,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儿就迎了出来,顺带还问道,“老伯为何有此问?”
丽娘到底比杨小七年长,虽说爹娘过世得早,但丽娘也从父母生前的言语中得知,自己的房子和唯一一亩菜园子其实是他人赠予的。
虽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黄泥房子,但对于彼时因关外马匪劫掠,导致房屋尽毁,钱财一空的丽娘一家来说,能有个落脚的地方,有块活人的田地,无异于雪中送炭。
以至于在娘亲去世前,在病榻前都还叮嘱七八岁的丽娘,若以后有人上门提及此事,一定要好生招待。
彼时的杨小七,尚还在襁褓中,自然不知晓自家原是隔壁村迁来的。
老人得知黄泥房子现在是姐弟二人居住,并没有多问,只是说自己在外头漂泊太久,想回老家走亲戚,时隔久远,记不太清,搞错了地方。
“不怕公子笑话,我当时其实心里是松了一口气的。”
丽娘微微侧过脸,去看一直默默倾听,脸上偶尔浮现笑意的白衣青年,“因为若真是娘亲说的原主归来,那我姐弟二人定然是要将房舍和田地归还让出的。”
似乎怕对方误会,丽娘紧跟着解释道:“倒不是‘升米恩,斗米仇’,只是我姐弟二人实在没攒下什么钱粮,在这燕云北地,到了冬天,若是没个房舍避寒,肯定是挨不过去的。”
说着说着,丽娘有些窘迫地低下了头。
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何要说那么多。
眼前这位体态修长,相貌俊逸的公子一看就是出身书香门第。
那骨节分明的手好似玉石,半点老茧伤痕也无,像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子的手,怎会懂得这些生活上的斤斤计较?
然而,听闻她述说的白衣青年似乎并没有想发表见解的意思,闻言后,只是摇了摇头,笑着感慨,“不愧是老杨……”
“第二天,那老人又来了,说是听王婶儿说,我会做些女红,就想找我做件寿衣
丽娘缓了缓,将与独臂老人结识的始末经过道出,“另外还给了一笔钱,说是想定口棺材,这些我不太了解,就让小七跑去镇上问。”
杨小七听到姐姐提到自己,兴奋回头,像是邀功一般嚷道:“那老爷爷出手可大方了,明明寿衣和棺材都要不了那些钱,他还是硬塞给我们,说是钱带不到棺材里去。”
在燕云这等战乱之地,像白杨村这种靠近关隘的村落,时不时还会被边境的响马冲破关隘枪杀劫掠。
人死后,能找个破草席卷着烧了,就算是喜丧。
所以行将就木的老人提前定制寿衣和棺材,在燕云之地,不算冒犯和不吉利。
丽娘说着,忽然想到了什么,从怀中摸出一张折叠好的纸。
“公子,这是那老人让我绣在寿衣胸前衣襟里的花样,看起来像是字,我认不得,只能依样画葫芦。”
丽娘将尚还留有几分余温的纸张递了过去,那是独臂老人留给她的图样。
一只白净的,像是不沾任何污垢的手却伸了过来,肉眼可见的,带着些犹豫和颤抖。
“这是我们龙门关的习俗,寿衣胸前绣人的名字,死后去了地下可以保佑对方。”
丽娘抬头,看着白衣郎君挣扎的神情,以为对方是觉得丧物不洁或晦气,便下意识打算收回,“若是公子觉得冒犯,那还是不看得好……”
说着,她便真的打算收回。
然而,那只原本犹豫的手见她有所动作,一下子就握着了她的手腕,快得让人只觉眼睛一花。
肌肤相贴的触感刚刚反馈,丽娘的脸还没红,就被白衣青年下弯的嘴角和落寞的低喃声盖过。
“是名字。”
白衣青年将纸张展开,轻声念着,“第二梦,赵三元,秦肆雪,悟心,陆签,巴戒,夏哥儿……”
“好奇怪的名字,听着又好像很厉害的样子。”
杨小七竖起耳朵听着,里面有些姓氏他闻所未闻,但最后一个,他听懂了。
哥儿,姐儿,这种称呼,就是长辈对小辈的爱称。
在这燕云北地是极为常见的。
他杨小七除了被喊小七,七娃子外,被喊得最多的,就是“七哥儿”。
“夏哥儿……”
丽娘咀嚼着最后一个名字。
那不是全名。
之所以这样,大抵是老人一想起最后那人,就像是想到了自己的后生晚辈一般
“不会再有人这样唤我了。”
这句话,白衣青年没能说出口。
他有很多身份,也有很多名字。
哪个都是他,哪个也都不完全是他。
可“夏哥儿”,简简单单的三个字,却是一个老人所看到的全部的他。
没有风,没有雨,没有雪。
春光明媚。
白杨树林中,偶尔有鸟叫声响起。
白衣青年站在一个隆起的,就像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小土包前,他心里暖,又有些凉。
……
“老杨,我来看你了。”
白衣青年将拎了一路的酒捧起,揭开了上面的泥封。
酒香,浓郁得化不开的酒香,顷刻间逸散而出。
杨小七喝过酒,那是一次有外乡来的豪侠,宴请大刀龙,而杨龙把他这位跟在屁股后头的小七也带上了。
宴请的地点是镇上有且仅有一家的酒楼,最豪华的包间,最好的酒肉,两个在边关小有名气的侠士把酒言欢。
杨小七则将嘴里塞满了肉,牛肉,羊肉,猪肉,因为腮帮子鼓涨地太满,一口咽不下去,卡在了嗓子眼里,差点没别过去。
杨龙见状递给了杨小七一碗酒,杨小七端起酒就灌下,酒香混着肉香从嗓子眼里冒出来。
之后,杨小起看到村里红白喜事端上桌的米酒,就总是带着一股睥睨。
因为他已经吃过了龙门关最好的酒。
可眼前白衣青年手中捧着的酒,一经揭开,仅是闻上一闻,他就有些头晕目眩了。
杨小七想问那是什么酒,却被姐姐丽娘的眼神给制止了。
因为白衣青年席地而坐,将酒水尽数倒在了坟包前。
“七十七年前,有个命途多舛的人出生在燕云。”
之前,总是姐弟二人在说话,现在,白衣青年也想说些什么。
开口的第一句,像是一个故事。
“他叫杨歧,‘人生多歧路’的‘歧’,七岁没了爹娘,跟大他七岁的姐姐相依为命。”
白衣青年没有一股子脑子将酒水倒完,像是在控制着分量。
若是大刀龙在场,定会注意到那倾泻出的酒水,每次刚好一碗的量,不多不少。
对于那个叫做“杨歧”的人,姐弟二人听完后,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。
若非白衣青年有所解释,恐怕二人会误以为对方是在拿自己的故事寻开心。
“他住的村子靠近边关,关外总有马贼兴风作浪,有落草为寇的燕云人,更多的则是北地蛮夷。”
白衣青年背对着姐弟二人,声音缓缓,“一天晚上,守关的士兵醉酒后不省人事,被摸上岗哨的马贼抹了脖子,一百多号马贼入了关,冲到村子烧杀抢掠。”
丽娘抿了抿唇,眼里闪烁着挣扎,“不仅是七十七年前,七年前还有这样的事。”
杨小七彼时还在襁褓,却也听说马贼的恶行,攥紧拳头,愤愤不平道:“马贼罪大恶极,那守关的兵卒也可恨。龙哥跟我说过,有些马贼之所以能入关,其实是守关将领故意放行的,好劫掠百姓!”
“不过这几年好些了,有拓北王和兰陵侯先后整肃军中风气,这种事情很难再发生了。”
丽娘摸了摸杨小七的脑袋,安抚弟弟稍安勿躁。
白衣青年背对着姐弟二人,微微点头后,又继续述说起了杨歧的故事。
“姐弟二人很幸运,却又不幸运,他们的村庄被马贼毁了。姐姐被马贼的头领相中拉回去做压寨妇人,杨歧不肯,被马贼砍断了一条胳膊,要不是姐姐哭嚎着答应马贼,杨歧可能就死在了七岁那年。”
白衣青年又开始倒酒。
他之所以知道这些,是二次入江湖时,某一天,眼前坟里的老人醉酒后说给他听的。
杨小七听着,下意识挨近了姐姐,丽娘也将杨小七揽入了怀中。
“姐姐当了马贼头子的压寨夫人,可马贼头子有很多压寨夫人,姐弟二人能在贼窝里活下去,苟活下去。”
白衣青年想起老人述说往事时,眼中闪烁着火。
那是不管经过多少年,也难以磨灭的心中火。
“在马贼窝里混,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杨歧不但要干脏活儿累活儿,还要学着如何杀人。”
白衣青年注视着坟包,深邃的眼眸好像能穿过重重阻碍,看到老人那不会腐化的体魄静静地躺在棺中。
“他杀过人,在马贼的逼迫下,杀了很多人,很多无辜的人。”
白衣青年眼里带着悲哀,他能感受到彼时老人谈及那段不堪回首过往时的无奈与悲哀,“杨歧一直忍着,把自己装成一个真正的马贼,马贼头子相中了他,教了他许多杀人技巧,让他入了武道。”
“杨歧十七岁那年,马贼头子又抢了一位压寨夫人。杨歧看到了被马匪头子打得遍体鳞伤,折磨得青春不再的姐姐,又看到了那被扛入山寨少女泪如雨下。于是,他趁着马匪头子醉酒失神的功夫,抄起一柄断剑捅穿了马匪头子的心窝。”
白衣青年灌了口酒,像是在跟谁对饮,“众目睽睽之下,杀了马匪头子,后果可想而知。”
“他带着姐姐,一路冲杀,凭着悍勇和藏拙不露的武道修为,出其不意之下竟逃离了魔窟。”
听到结果,杨小七攥紧了拳头,暗赞了一声。
可他脸上的兴奋还没持续片刻,便见到白衣青年缓缓摇头,“可他的姐姐还是死了,被追上的马匪一箭射死了。”
“后来,杨歧发誓要杀掉天底下所有的马匪,要让北狄蛮夷血债血偿。”
故事不会因为少年的失落而中断,“他一个人去了很多地方,找过很多武道高人,几经坑蒙拐骗,尝遍艰辛,终于在二十年后成就武道宗师。”
“一次,他单枪匹马冲进了一个边境上臭名昭著的马匪窝子,不由分说地将里面穷凶极恶的马匪屠戮殆尽。正欲离开时,被一个女子拉住了袖子。”
自从坐在坟前,就少见笑容的白衣青年嘴角微微上翘,“那女子说杨歧救了她,她以后的命就是杨歧的。”
“杨歧自然不肯,但那女子却是个倔脾气,不管杨歧怎样冷言冷语,她都要跟随着。这一跟,就跟了十年。”
白衣青年想起老人说这段时,老脸涨红得像高粱,“便是再冷硬的人,也架不住十年的细水长流。”
“杨歧四十七岁那年,终于答应娶女子为妻,因为女人也已经三十岁了,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,杨歧若是再不答应,就真的耽误了对方一辈子。”
“之后呢,之后他们怎样了?”
见白衣青年不再继续往后讲,丽娘急切问道。
“他们成婚那年,是嘉兴四十七年,那年,拒北关告破,无数北蛮涌入燕云之地,那时,杨歧正好在关外。”
白衣青年深吸了一口气,将最终的结果吐露,“等他收到消息赶回的时候,他的妻子死在了北狄人的马蹄下。”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”
丽娘双眸失神,喃喃自语。
杨小七紧锁着眉头,似乎想到了什么,忽地大叫道:“杨歧是不是最后登上了拒北关,一剑呵退了十万蛮兵?”
这是燕云之地,妇孺皆知的江湖传说。
见到白衣公子点头,杨小七道了一句果然,他方才在听的时候就觉得有些熟悉。
只是没人知道独臂剑魔的真名,以及在拒北关之前的种种曲折经历。
“那独臂老人,莫非就是?”
丽娘想到了一种可能,一出口便很快掩住,因为不管怎么想都觉得有些荒唐。
杨小七也跟着瞪了眼睛。
“你们觉得是,那便是了。”
白衣青年到底没给一个准确的答复。
可就算他点头,也不一定能让人信服。
最起码杨小七不信,他曾听杨龙大哥说起过,像剑魔前辈那种高人,天底下也没几个。
杨龙说那句话时,眼里是带着憧憬的。
传说中的剑魔,怎可能会是一个笑呵呵的老人,这说不过去。
白衣青年听到了杨小七的话,却只是摇头,没有要争辩的意思。
“既如此,丽娘就不打扰公子了。”
见白衣青年从怀中掏出一封未拆开的书信,且没有要离开的意思。
丽娘就很识趣地带着弟弟杨小七离开了。
“老杨,你的信,我收到了,一直没敢看。现在跟你一起吃了酒,有你陪着,我就敢看了。”
四下无人,白衣青年将那封一直好好藏在怀中的书信翻开,垂眸去看,一字一顿。
“夏哥儿,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,小老儿估计已经不在了……”